有關長榮航勤公司員工依法休假並爭取提高年終獎金一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積極協處,期勞資雙方能達成共識讓爭議早日落幕,並無民意代表所稱之消極處理,補充說明
長榮航勤公司員工因不滿公司發放1個月之年終獎金,自發性串聯休假一事,本局自事件發生後即透過管道向長榮航勤表達關切,並呼籲包括長榮航勤及桃園航勤公司在內的航空產業業者應正視員工辛勞及訴求,給予合理之年終。

為使長榮航勤員工集體休假事件儘速落幕,本局積極洽請長榮航勤公司及長榮集團,瞭解人力短缺情形及公司與集團後續因應措施,己邀約長榮航勤公司經營階層於近日與會共商可行之解決之道。同時呼籲工會及勞工亦可向本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本局期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賦予之法律程序及效力,凝聚勞方共識,並透過公、私部門共同商議解決爭議之雙元管道,協調各方需求,尋求可行且為各方所可接受之結果,而非民意代表所稱消極處理,特此澄清說明。

新聞發布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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