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一位曾姓男子(45 歲),109 年 2 月間因無照駕駛又拒絕酒精濃度測試,遭罰新臺幣(下同)18萬元,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執行。查曾男名下有多筆不動產,且存款逾百萬,惟卻不願繳納罰鍰,經桃園分署核發扣押存款命令,18萬罰鍰全數獲償。
桃園分署於111年9月收案後通知曾男到場繳納,惟曾男置之不理。經查其名下有位於桃園市中壢區、龜山區、復興區等房地,存款亦超過百萬餘元,卻不願繳納罰鍰。桃園分署遂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曾男銀行帳戶存款,足額扣押,曾男積欠的18萬罰鍰終獲得全數清償。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拒絕酒測,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押存款與薪水,甚至動產、不動產遭拍賣,得不償失!
百萬存款男拒絕酒測遭罰不繳 桃園分署強制扣款 全額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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