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性別分際,營造平權還境
凡事「違反當事人意願」、對他人為「與性有關之言語或行為」,以一般社會通念認為具有冒犯性,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行為。無論是同性還是異性,身體自主權利皆受到保護,切勿因一時玩笑,斷送朋友間的深厚情誼,除自己陷入性騷擾調查及懲罰之外,更需面對形式上之處罰及數額不等之民事賠償,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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