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交通旗下涉超時及連續工作 勞動局將依法開罰
景山交通旗下貨運公司2月13日當日於國道連續發生2起嚴重交通事故,該集團旗下公司眾多,經查2起交通事故之肇事駕駛及車輛皆分屬不同公司,其中更有公司登記於其他縣市。為確認該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基法規定,使駕駛過勞之情事,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事發後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涉有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及第36條第1項規定,有使駕駛一日工時逾12小時及連續出勤逾7日之情事,出勤時間過長,未有充分休息時間,將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為督促業者落實交通法規及勞動法令之規定,保障貨運駕駛勞動權益與公共安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指出近年除執行汽車貨運業專案檢查外,亦與交通監理機關辦理汽車貨運業聯合稽查,常見違法樣態為超時工作及加班費給付不足。勞動局再次呼籲,業者應確實依法安排駕駛出勤時間及趟次,使駕駛有充分的休息,並落實交通法令規定,以共同保障大眾用路安全,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條件科 張珮玲科長、龔美瑄科員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04、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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