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營造安全交通環境 執法須多管齊下
新聞分析/營造安全交通環境 執法須多管齊下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419170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9-11-27 23:34聯合報 記者鄭國樑

青山路二段宣導區間平均速率在文青路至青山路二段1巷約1.7公里。圖/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公路總局今年都陸續推出「區間平均速率」,雖然標榜為科技執法新利器,但也意味先前管制手段仍不足以降低違規案件量,尤其容易發生死傷的路段,心存僥倖違規的用路人仍不少,更凸顯執法不能有馬虎空間,必須多管齊下且落實取締,才能有效遏阻駕駛人僥倖心理,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桃園市2017年同安國小學童在校門外被撞傷重不治,今年則陸續發生環保志工清晨掃街遇死亡車禍、餐飲外送員送餐途中車禍身亡事故,都凸顯駕駛人守法觀念不足,交通執法更應多管齊下,且要細膩執行,小至越線受罰,大至酒駕零容忍都要貫徹。

以同安國小學童事故為例,市府亡羊補牢在學校側門同安街路面畫上減速標誌,附近巷口也安裝LED標誌提醒減速,但是標誌位置高到駕駛人很難注意有此裝置,白天根本看不清楚,真要抬頭看清楚,反而容易疏忽前方路況。學童身亡悲劇過了2年,同安街仍屢見汽機車飛快經過學校側門,少了實際取締裝置,超速、違停的情況屢見不鮮。

類似案例也發生在東門國小交通微整形工程,學校大門前推行「交通寧靜區」,行車速限30公里,但沒多少人看得懂路面3色圖案是減速線,也仍常見汽機車呼嘯或按喇叭而過,即使未來要裝置提醒超速的科技產品,但是跟同安街一樣「只勸導沒有罰則」,都難規範駕駛人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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