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轄線服務區加強取締路口不讓停行人大執法專案勤務
為改善及降低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警政署特別規劃自5月1日起全國同步執行「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本專案將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態樣強力執法,以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今年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停讓行人的罰責,罰鍰從原先小型車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另外若是不禮讓帶導盲犬或手杖的視障用路人,大車罰鍰加重到7200元、小型車罰4800元。

本大隊轄線計有湖口服務區、西湖服務區兩處,本月份將統籌楊梅、造橋、後龍三個外勤分隊警力,規劃至少15班次36名警力於兩處服務區執行取締勤務兼防制作為,期望藉強力執法,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

本大隊也將持續透過媒體、社群網路及實體宣導等管道,加強宣導「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汽車行經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以及暫停禮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而行人「穿越道路前必須先停下,在安全處等侯,觀察左右來車及注意轉彎車輛,並隨時聆聽四方車輛聲音來向」,確認安全再通過,藉由宣導以加強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共同落實交通安全,以營造更加友善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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