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開徵在即,民眾收到稅單後,請儘快檢視,如發現內容有問題,請於法定期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對更正或復查。
該局進一步說明,112年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民眾如發現稅單內容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可以在繳納期間內申請查對更正;如對核定稅捐不服,可以在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30天內,也就是113年1月2日(原112年12月30日,因適逢週休2日及元旦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前,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申請復查。
該局提醒民眾,為保障自身權益,應留意申請復查之期限,如果超過法定期限才申請復查,將因程序不合而被駁回,請民眾特別注意!
如果對於行政救濟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3)332-6181分機2571至2574,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稅單問題快處理,程序合法保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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