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房屋稅及地價稅可以減免嗎?
近年受到人口高齡化影響,國內長期照顧需求日益增加,而長照機構使用的房地,房屋稅及地價稅是否享有優惠呢?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及確保長照服務品質,對於財團法人所有供其依長期照顧服務法附設長照機構作長照業務使用的房地,可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免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表示,長照機構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必需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目前適用範圍包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醫療、衛生、學校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財團法人,依長照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附設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稅務局提醒民眾,只要檢附長照機構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許可證書、財團法人登記證書、房屋及土地自有證明文件,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供作長照業務使用部分即可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免稅優惠。

如您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