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鍰不繳 桃園分署登門催繳又查封土地 叔叔帶著現金幫姪子代為繳清18萬元
為杜絕酒駕事件發生,貫徹政府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之決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針對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積極追查執行。桃園區一名林姓男子前因酒駕遭罰新臺幣(下同)9萬元,逾期未繳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連同其他滯欠之房屋稅等,共積欠18萬餘元。桃園分署多次催繳林男均未繳納,直到收到桃園分署查封其名下土地的通知後,林男的叔叔始捧著現金到桃園分署繳清18萬餘元的欠款,林男的房屋、土地始免遭拍賣。
  桃園區一位林姓男子(72年次)於112年5月間因駕駛機車,經攔檢查獲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遭罰9萬元,因逾期未繳,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林男名下有繼承取得的土地及建物,桃園分署先通知林男自行繳納未果,復於去(112)年12月間至林男居住地登門催繳,惟林男仍不理會,桃園分署遂於日前函請地政機關就林男名下之土地辦理查封登記,林男的叔叔始於本(1)月26日帶著18萬元現金至桃園分署幫其姪子即林男代為繳清欠款;林男的叔叔向桃園分署執行人員表示,林男的雙親早逝,加上林男又不學好,時常進出監獄,讓老人家擔心,現在也只有他能夠幫忙了,此刻叔叔面露無奈,只希望林男切莫再犯,早日回歸正途。
  桃園分署表示,由於春節將至,民眾因聚會宴飲酒後駕車機會大增,切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桃園分署對於酒駕相關案件,持續強力執行、清查財產,民眾切莫抱持僥倖心態,規避繳納義務。如遭裁罰亦應盡速繳納,如無法一次完納,可申請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甚至累及家人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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