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極不執法 一年死亡2988人


還好,這是美國芝加哥,但很快的,台灣也即將如此。
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對於法官判決楊梅葉驥、保大員警二起有罪的案例,擔憂警察消極不執法的狀態,將使大眾成為最大受害者。
類似桃園的2起警察執法被判刑的狀況,美國不可能發生,因為有陪審團制,美國的法官也都是有經驗的律師或民選出來具公信力的審判者,不可能做出類似判決,在美國,芝加哥警員消極不執法,是起因於黑白種族問題,但在台灣,卻是因為少數法官對警察不友善,導致執法者成了犯罪者,執法「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大帽子一叩,台灣還有誰趕衝鋒陷陣,民眾只能自求多福了。

警察消極不執法 一年死亡29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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