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政總質詢:林志強議員
5月5日市政總質詢:林志強議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5)日率市府團隊出席桃園市議會第1屆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備詢,針對市議員林志強質詢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本市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進度、復興區土地占用賤租、原住民集會所設置進度、原住民專屬社會住宅政策方向及大漢溪河岸治理等議題進行說明。

鄭市長首先就林議員對桃園市民滿意度提升的嘉許表達謝意,並表示,市民滿意度提高,代表對市府團隊有更高的期待,剛升格的桃園要做的建設和工作很多,「升格後的桃園不是一夕之間麻雀變鳳凰,但是翻轉會持續累積」,市府團隊會持續抱持這樣的心情,努力做好每項政策,並適時回顧檢討,一定要留給桃園市最好的建設和進步。

有關林議員提及施政應考量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鄭市長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若能納入原住民面向,將是一大進步,目前憲法增修條文已將「原住民」正名,也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基本架構,中央各部會和各地方政府實質作為都要趕上,讓原住民權利保障有更大成長。

他舉例,市府在去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舉辦「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活動,推出跨區、全面換證的正名服務,公告申請正名單一窗口,便利各族原住民朋友前往申請。市府也著手調查石門水庫卡拉部落遷徙歷史,讓大家看到國家建設對原住民造成的影響,並針對第一個提出原住民自治的泰雅領袖樂信·瓦旦(泰雅語:Losing Watan),作深入的歷史研究;而就「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問題,也在中央立法之前,就公布發放2萬元補償金,等於又再加碼,讓原住民朋友都能看到市府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努力。

而針對林議員詢問「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進度,鄭市長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後,地方政府可訂定自治條例及設置地方型原住民族發展基金,從產業、文化和教育等各層面支持原住民族發展。桃園市已於去年完成該草案,並將基金設置法源訂定在內,目前正徵詢各方意見,就部分條文作最後確認,相信桃園訂定自治條例後,更可彰顯桃園多元族群城市的象徵,也會帶動其他縣市跟進。

有關林議員質詢「桃園市復興區黨部」和「復興青年活動中心」二復興區原住民保留地被踐租、占用問題,鄭市長回應,復興區青年活動中心用地目前由原民會委託復興區公所管理,再轉租給救國團使用,與復興區黨部同樣有租金過低問題。從法律角度檢視,目前的租金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他會檢討2者合約內容是否有不當租約或不當移轉問題,並和原民會協調討論使用權利,取回後或可作為復興區老人長照中心設置用。

鄭市長也說明市內幾個民眾服務社處理進度,其中桃園區民眾服務社及新屋區民眾服務社已歸還給桃園市政府,規劃改設「桃園公民會館」及「新屋里民休閒中心」,平鎮區民眾服務社也已協商歸還,預計改設「平鎮區公托中心」。

就林議員詢問原住民集會所設置進度,鄭市長則說,原住民集會所會陸續尋找適當場址設置,並以閒置或可共用空間為優先。他指出,目前大園和觀音區集會所已完成,蘆竹區也即將完成,未完成的新屋、龍潭及楊梅區,會請原民局主動邀集區公所及各相關單位共商適合地點,加速興建。另外,桃園區原住民集會所目前設置在虎頭山孔廟,與風俗民情有所扞格,會依原民朋友意見再覓適當地點移設。

有關林議員質詢原住民專屬社會住宅政策方向,鄭市長釐清,所謂「原住民專屬社會住宅」,與因部落重建或遷徙所設的安置住宅是不同概念,這個議題在學界、中央和地方政府會都有不同意見,究竟要採取「混居」或是「專屬」形式,應研議清楚再做決定。桃園市目前規劃重點,是要讓出租型社會住宅能確實依照住宅法,保障弱勢及原住民朋友的申請機會。

而針對林議員提出大漢溪河岸治理規劃問題,鄭市長則指出,大漢溪是桃園重要的自然生態資產,從三鶯地區到石門水庫水域的上游段,需完成治水和親水的整體規劃,全面向活化周邊土地利用、充實各項設施。目前水務局已就河濱道路、高灘地與水庫淤泥共生共養、農業植栽、親水公園等作通盤考量,預計會規劃設置山豬湖生態公園,連結月眉休閒農業區,也要和權管單位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商議,透過吊橋讓河岸兩邊自行車道接軌,讓大漢溪流域三鶯、大溪甚至到溪州地區都能夠連通,並研議於河岸國有土地上設置簡易河濱球場,全面向活化周邊土地利用,充實各項設施。

另有關林議員提出將荒廢市有耕地結合生態及人文,發展「原住民文化耕地」的建議,鄭市長說,桃園市部分農地因水源不足、汙染或人力無法應付的問題,造成荒廢情況,包括大園、觀音、新屋等地都很多,市府為促進土地活化利用,已因應土地性質推動包括休耕轉作雜糧、栽植抗旱性作物等,也將就原鄉農業水保問題,討論尋覓適當試辦點,結合部落廚房,設立具原民風味的休閒農場,推廣原民有機栽植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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