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媒體報導桃園市某護理之家照顧服務員疑虐待住民之情事,衛生局於5月24日立即派員前往該機構查核,現場檢視疑受虐住民的胸口及大腿有多處瘀青情形,雖機構負責人辯稱係因更換尿片時用力按壓腹部所致,但因傷痕部位與形狀不尋常,衛生局鍥而不捨訪談住民及家人,獲蒐證影片證實該機構照顧服務員確有施虐行為,將依護理人員法第29條規定,對機構負責人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將廢止其開業執照。
衛生局蔡紫君局長提醒,弱勢被照顧族群包含老人及兒童,若身上出現異於尋常且多處不明原因的傷痕,需考量是否遭受虐待,此外並指示衛生局對於轄內長照護理機構及精神護理之家積極進行不定期抽查。105年已抽查36家護理機構,計有7家查有缺失,主要缺失包括未定時留存膳食檢體、環境清潔不佳及護理人員數不足,本局已依護理人員法限期改善或予以裁處。衛生局針對住民安全定會持續加強監督及管理,以遏止機構內發生住民受虐之情事,讓長輩住得安心、家屬托顧放心。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擇護理機構之前,除了考慮家人的需要,傾聽專業人員及過來人的經驗分享,並應親自到機構探訪家人,給予實際與溫暖的關心。選擇合法護理機構應有開業執照,護理人員必須配戴執業執照,確認家人入住機構的品質與安全,衛生局呼籲機構要共同為照護品質及住民權益共同努力,相關訊息亦可至衛生局長期照護全球資訊網頁查詢(http://www.care.tychb.gov.tw/content/index.asp?Parser=1,4,14)。
新聞資料詢問:林香瑩代理科長 聯絡電話:3340935 *2723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效君科長 聯絡電話:3340935*2200
保障護理機構居住品質 桃園衛生局鍥而不捨追查網路新聞虐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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