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ENT台灣移工聯盟
日前,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及 桃園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針對本聯盟對於《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廢除三年出國一日)之影片提出告訴,認為本聯盟毀害仲介業者名聲、散播不實謠言。
在此,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本聯盟已行公文至兩大公會,誠摯地希望能夠邀請 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及 桃園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進行公開辯論。本聯盟將於9/29上午、下午分別至兩公會處親送邀請函,懇請兩公會共襄盛舉。
修法的利弊是非,有賴社會的真誠溝通!
拜會時間:9/29(四)
10:00 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188號3樓)
14:00 桃園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42-1號11樓)
就服法52條修正案 邀請仲介公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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