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9.29 【統合個屁?】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特教師疊床架屋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採訪聯繫人: 鄭穎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聯絡電話:0937-472703 劉延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主委)聯絡電話:0972-090097 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聯絡電話:0937-472703
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全國各縣市的特殊教育教師,除了為每個學生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外,還要撰寫學校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疊床架屋,操死基層,辦理特殊教育,卻被強迫以帶普通班一般生的模式來做課程規劃,適合嗎?對特殊教育來說,豈不是一場浩劫? 特殊教育,豈不應配合學生個人需求,設計個別化教育課程?教育部竟要求各縣市與學校,比照普通班,撰寫全校一致性「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難道已不顧特殊生差異,硬要把特殊生當普通生一樣齊一教學嗎? 【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各縣市特教師虛耗力氣】 教育部針對特殊教育,制訂了「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規定各校辦理特殊教育必須如同普通班一樣,編寫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教育部還為此搞了一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管考項目及指標內容」,並納入「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指標,要求各縣市及學校一定要做到。教育部此舉,引來全國第一線特教老師群起撻伐,痛批教育部根本不專業。 【特殊教育應該適應每個學生的特殊性來實施教學】 特殊教育法第19條規定:「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明明特教法就講得很清楚,教育部卻偏要背道而馳。民國97年,以「為因應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為由,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完成了「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及「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這三個課綱,涵蓋了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三階段,沒想到這些課綱竟然是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 這就怪了!在教育部自己另訂的「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中都還提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與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資賦優異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生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應加強培養批判思考、創造思考、問題解決、獨立研究及領導等能力。」 【特殊教育無法用普通教育的統一標準來套用要求】 也就是說,不論是身心障礙教育或資賦優異教育,都有其特殊性、差異性。怎麼會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時,「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並要求學校寫出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以國小三、四年級為例,由於「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於是在設計語文學習領域課程時,就要先考量九年一貫課程能力指標,再做調整。結果,九年一貫課程「聆聽能力」的指標「能自然安靜的聆聽」,在「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語文學習領域」中,就被調整為「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問題是,遇到視覺障礙的學生,是要如何教導他「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出現能力指標「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時,是要如何適用在視覺障礙學生身上? 特殊學生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跟資賦優異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又包括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與發展遲緩,資賦優異學生也分為一般智能資優、學術性向資優、藝術才能資優、創造能力資優、領導才能資優、其他特殊資優。強制要求學校寫「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但特殊學生種類繁多,是要如何像教普通班學生一樣,以一個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完全涵蓋在內? 【「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疊床架屋】 事實上,第一線特教老師,早已依照特殊教育法第28條要求,針對每一個特殊學生,撰寫了「個別化教育計畫」。所謂「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涵蓋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學生之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換句話說,為每一個學生量身訂做的「個別化教育計畫」,遠較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更切合實用,更來得實際。完全不需要「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還是教育部要每個特教老師為每個特殊學生都做一份「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然而,課程計畫裡頭的教學目標、課程內容以及評量方式,在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裡面也通通都有,再寫一次,完全是疊床架屋。更荒謬的,教育部還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必須通過學校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要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這兩會成員大不相同,若兩會不同調或互相抵觸,第一線特教老師是要聽誰的呢? 每一個特殊的孩子,都是上帝派來的小天使。教育的目的,就是帶好每一個特殊學生,拓展他的潛能,彌補不足的缺憾,讓生命發光發熱,活出每個人不同的色彩。所以,必須要做好的是「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據以落實執行,而不是額外還要弄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特殊教育課程設計,若還要首先考量普通教育課程,跟普通班一致性看齊,恐怕不論身心障礙教育或資賦優異教育,不但不會向上提升,只會向下沈淪。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官僚停止折磨全國特教老師的惡質要求】 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要求教育部,立即取消此一多此一舉、與實際狀況脫節、對特殊教育毫無助益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不要讓特教老師跟學校,耗費時間在沒有用的表格文書作業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要呼籲各縣市政府,拒絕教育部的無理要求,不要只為了少許的補助款,就屈從教育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犧牲教師的教育專業,要求特教老師做沒有意義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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