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 絡 人:游立偉科長
電 話:(03)332-2101#5224
日 期: 104 年 10月2日
本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約1,895公頃,目前市府正進行「桃園市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並率全國之先公告徵求民眾意見;後續將召開機關協調會、研擬變更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收集土地所有權人意見提供審議參考。
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李憲明表示,現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係早期根據人口、土地使用、交通、產業分布及需求劃設。惟近年來因人口結構改變、消費習慣轉換、大眾運輸普及、政府組織改造、土地取得費用高漲等因素,造成本市公共設施用地多已劃設2、30年,久未取得。
為妥善解決上述全國性公共設施用地經劃設保留而久未取得之問題,市府已籌組跨局(處)之推動工作小組針對本案進行討論,後續將召開機關協調會、研擬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盼未來辦理解編後,除能解決數十年來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持有土地卻不得運用的無奈,並可補足該地區所需之公共設施,使都市空間環境機能提升,給市民一個更優質的生活空間,以促進桃園地區整體發展。
維護地主權益 公設保留地解編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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