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出庭駕車違停 機警保警車上查獲槍枝
男子欲出庭駕車違停 機警保警車上查獲槍枝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小隊長李春意、警員吳貴堯、張暉泓等3員於昨(22)日15時7分許,在桃園區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法院後街與崇法路112巷口旁,見1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違規停車,於巡邏車靠近時該男子急欲將車開離現場,眼尖員警隨即將該部車堵住去路並攔下查證身分,查證時該男子雙手發抖且神情非常緊張,經檢視車內物品,當場於左後座黑色背包內查獲8mm銀黑色改造手槍1把、彈匣1個並在右後座腳踏板上綠灰色包包內查獲8顆(9mm制式子彈4顆、8mm制式子彈2顆及8mm改造子彈2顆)子彈等違禁物品,旋依法帶案偵辦。
經查涉嫌人黃○龍(男、77年次、有槍砲、傷害、毀損等素行)於警詢中稱渠前來法院開庭,因為找不到停車位才會開到法院後街違規停車,並辯稱背包內之槍枝、子彈係渠於本(104)年10月中旬左右在路邊拾獲的,且已忘記之前有拾獲槍枝子彈及擱置於車上等云,槍枝經鑑識人員初步檢視為火藥式槍枝,槍枝構造完整,認具殺傷力,全案於偵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黃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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