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106年國中教育會考3月16日至18日報名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自3月16日至18日辦理報名作業,教育局提醒考生,應於簡章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
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並且免繳報名費,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學生繳給就讀學校資料包括考生基本資料、相片電子檔,若為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則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子女(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就業保險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額500元,即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子女(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60%(300元),即僅需繳交200元。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採個別報名,考生於3月13日上午8時至3月15日下午5時自行上網(網址:http://cap.ntnu.edu.tw)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並於3月16日至18日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立中壢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報名,攜帶繳交(驗)資料包括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網路列印之個別報名表、報名費、貼足32元郵票標準信封2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桃園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立中壢高商採現場審件,並於個別報名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將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惟考量學生之個別需求,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的考生,應於報名時填寫「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後不得再變更試場。
另外,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其他因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須申請特殊應考服務,應於報名時填附「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桃園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立中壢高商將邀集相關人員審查後通知考生審查結果。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日期為5月20日及5月21日,報名後將於4月14日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准考證將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考生,准考證則由國立中壢高商寄發。全國試務會提醒各考生,應於收到准考證後詳細檢查,如有錯誤須更正,集體報名的學生應於4月17日下午5時前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更正,個別報名的考生應於4月18日下午5時前向國立中壢高商提出申請更正。
有關106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詳細資訊,請上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或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網站(http://105cap.tyhs.edu.tw/)查詢;詳細報名事宜,可洽國立中壢高商,電話03-4929871分機1211。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新聞聯絡人:
中等教育科科長 林光偉 3322101轉7520
中等教育科專員 李速羚 3322101轉7523
【教育局】106年國中教育會考3月16日至18日報名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