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月17日泰豐公司火災造成民眾財產損害、身體健康受影響,經由本府成立求償專案小組,受理民眾求償案件56件,其中46件達成和解,和解率達82%。其餘案件因須專業鑑定或顯無和解之望,本府逕將民眾申請案轉為公害糾紛調處程序處理或建議民眾可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民眾因火災的空氣污染、落塵所致公害糾紛損害,如尚未求償仍可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調處或直接向泰豐公司請求損害賠償;其他非屬公害糾紛損害部分即火災直接造成的損害,民眾可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民眾申請公害糾紛調處後如有任何問題,可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糾紛調處裁決之法律扶助專線:02-2733-8989。
新聞聯絡人:林月娥 電話:(03)3322101分機5703
泰豐公司火災,民眾求償案件和解率達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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