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長謝長勝聲明絕無濫權
針對市議員11月2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質疑市府農業局長謝長勝私有土地違規一事,農業局長謝長勝特此聲明如下。


市府農業局長謝長勝表示,有關大發段土地違規一事,該筆農地是祖產且位於工業區旁,於民國77年因毗連的工廠用地不敷使用,經廠商請求後同意承租給工廠使用,且該工廠當年已向縣府工商發展局申辦臨時工廠登記作業手續,一直承租延用至今。

另一筆華興段土地係於民國95年至97年申請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並取得變更許可證明後,符合「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的興辦事業計畫,依變更許可申辦興建房舍,這些均屬合法範圍且有案可查,且當年本人亦未擔任農業局長,本案係合法變更,絕無濫用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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