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益紡織勞資爭議案,雙方於4/24日簽訂協議書並達成共識
本案市府勞動局在3/29號即派員入場聯合檢查,4/7隨即邀集勞工代表於勞動局召開會議,期間除積極與工會代表徐理事長及兩位副理事長等密切聯繫,並召開多次會議,說明勞動局處理經過並了解勞方訴求。期間鄭市長不僅多次關心絕食勞工之身體健康,並派王明德副市長前往探視絕食勞工,同時對外發表正式談話,表達市府態度要求立益紡織應給予勞工優於勞基法之權益保障。

本案在勞動局與勞資雙方多次溝通聯繫後,4/19由王局長親自邀集勞資雙方出席協商,達成初步結果,由勞工代表徐理事長與公司蘇董事長親自面談協商。並在4/21勞資雙方會談後,達成初步共識,於今日(4/24)下午在王局長親自主持下由勞資雙方簽訂協議書。

鄭市長對今日之協商結果表示肯定,勞工朋友在協商過程中展現的團結與努力,促使勞工權益更加得以保障;資方在協商後願意提出優於勞基法的條件,拿出照顧勞工的責任,達成雙贏的局面,展現了企業的負責態度。鄭市長並指示勞動局,對於被資遣員工的轉職安排,就服處仍應持續協助勞工朋友媒合找工作,繼續給予勞工朋友更多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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