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再度協同警方及動保團體查獲龍潭區住家宰殺犬隻案件 全案將依法嚴懲並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新聞稿第155號
104年11月04日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以下簡稱動保處)11月4日下午接獲台灣N.O.E.行動組織成員及龍潭區動保人士王小姐舉報龍潭區三和里一處住家有一名女性越南籍移工宰殺犬隻,並已向本府警察局龍潭分局三和派出所報案,動保處人員隨即趕往該派出所,並協同警方於夜間近18時前往該住家進行蒐證,現場查扣1隻黑色混種大型母犬屍體,刀具及相關證物一批。該女性外籍移工由三和派出所員警帶回進行偵訊,動保處將儘速送驗所查扣相關證物,全案將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及第25條有關宰殺犬貓規定函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動保處再度強調,宰殺犬、貓或販售犬、貓屠體皆是違法行為,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明文規定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宰殺犬、貓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犬、貓屠體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動保處感謝台灣N.O.E.行動組織成員及龍潭區動保人士王小姐無私協助,得以順利查獲本案;並感謝三和派出所員警及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協助偵辦本案。動保處強調將繼續加強查緝宰殺犬、貓或販售犬、貓屠體行為,同時呼籲民眾踴躍檢舉,一同為保護動物努力。

動物保護專線:03-3326742分機40~47
新聞聯絡人:處長 陳仁信 電話:093711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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