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明年起加註「僅供熟食」警語違者最高罰400萬
重組肉明年起加註「僅供熟食」警語違者最高罰400萬
桃園市衛生局提醒,重組肉的包裝或散裝食品標示原則為品名應標示「重組」,或等同之文字說明,如塑形肉、整形肉、組合肉等,並加註「僅供熟食」或「熟食供應」等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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