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車變轎車 消防車輛違法使用!

消防車輛違法使用變成公務車,這是桃園消防局有八輛消防救災指揮車,遭議員踢爆,原有裝在車頂的排式警示燈,被拆除變成轎車,明顯違法使用,不過也因此突顯出消防隊除了救護車、消防車,卻只有局長一台公務車,同仁調侃,難不成勤務使用要搭救護車或雲梯車嗎?於情於理,似乎也有許多無奈。

<N.S.紅車開過來>
鮮紅色的轎車,這是桃園消防局大隊長的公務車,不過一般民眾不知道,去年九月採購驗收時,這公務車長的可不一樣,原本車頂還有像警車一樣的排式警示燈,正式的名稱叫做消防救災指揮車,桃園消防局去年9月採購8台,驗收過後,大大的警示燈就被拆下,改成活動式的吸附式警示燈。
<N.S.>
議員不解,消防車輛原本就有特殊裝置,為何偏偏給副局長和大隊長使用的指揮車,要把警示燈拆下,難不成是想要開回家或辦私事嗎?
<S.B.桃園市議員黃婉如>
消防局澄清,紅色座車兩側貼有明顯的消防局字樣,不可能開回家,是因為身兼救災和勤務督導的大隊長,不像警察分局長隸屬於二級單位,根本沒有配車,考量公務需求才會把大大的警示燈拆掉。
<S.B.桃園消防大隊長殷明坤>
目前桃園消防局已經發公文請中央裁示,到底救災指揮車的排式警示燈能不能拆下,能不能身兼公務車使用,還有待中央給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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