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公司新聞稿
有關今(8月15日)監察院通過糾正桃園市政府案,桃園航空城公司董事長黃適卓表示,桃園航空城公司在民國99年(2010年)由桃園縣政府成立,組織架構及薪酬制度都是縣府時代所訂定,新團隊是沿用舊制,在人力配置方面,新團隊自104年上任以來,完全沒有新增員額。
黃董事長說,今(106)年3月接任後,發現公司現階段受限於桃園航空城計畫尚在辦理區段徵收的準備作業,在航空城計畫土地尚未取得,無法有實質營收,公司當然會虧損,今年5月,航空城公司提出薪資調整方案,所有員工降一職等,董事長、總經理薪水約降約兩成,整體人事費用降約一成,明定航空城都市計畫完成前,人事不擴編,人員也不會晉級、加薪。
有關監委認為行政院及桃市府應於都市計畫等面向檢討,黃董事長表示,市府多次敦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加速辦理都市計畫審定,自8月11日起在桃園市政府、大園區公所及蘆竹區公所,辦理公開展覽30天,並於18日到27日辦理「再公展說明會」,「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計畫」規模及內容即將辦理再公展,此程序走完後才能送交都計大會定案。
黃董事長也表示,桃園市政府自104年度起,由研考會督促航空城公司改善營運,由航空城公司與研考會、都發局和地政局合作,負責預招商及行銷宣傳航空城計畫。他在就任以來,積極聯繫國際與國內指標招商產業,主要都在洽談MOU及未來開發與合作意向,在產業互動交流過程中,企業都認同當前台灣經濟要注入成長動能,航空城計畫產專區在前瞻計畫軌道建設的基礎上,將有最大機會打造成為智慧城市,活絡產業商機與商業活動。待航空城計畫辦理區段徵收公告相關作業,取得機場周邊產業用地後,公司即可推進到實質營運階段,進行相關開發合作案,以提升實質經營績效,積極創造營收,以達轉虧為盈為目標。
有關今(8月15日)監察院通過糾正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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