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路遲未徵收土地地主陳情納入重劃範圍之補充回應
今(22)日部分地主至市府主張位於春日路之土地未獲徵收補償,應一併辦理重劃,地政局補充說明如下:
1、 春日路屬交通部公路總局權管道路,應由公路總局依法辦理徵收,地主訴求併入毗鄰之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辦理重劃,經查該重劃區係按90年間發布實施之變更桃園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指定變更辦理市地重劃,依照計畫內容重劃範圍未包含春日路,惟春日路確為桃園市之重要交通動線,市府將與該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研商兼顧地主權益與整體開發效益之其他可行方案。
2、 另公路總局表示春日路範圍內部分原土地所有權人已領取補償費,致土地移轉時無法免徵增值稅部分,據陳情代表所述,早年僅給予5%~10%補償金,未完全補償,市府將積極洽請公路總局查明當時協議價購相關疑義,以利釐清有無公設保留地免徵增值稅相關規定之適用,確保市民應有權益。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連絡人:蕭巧如科長
聯絡電話:098833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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