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舊司法園區將規劃第二行政園區
鄭文燦表示,舊司法園區的土地屬桃園市政府、地上物則是屬於桃園地院、地檢署,桃園律師公會建議爭取高分院設在舊司法園區,但司法院希望高分院設在中路司法 ...
〈北部〉舊司法園區將規劃第二行政園區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