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因故休學及弱勢在職勞工重回校園完成學業,提昇職場專業知能,增強就業競爭力並保障工作權利,桃園市政府於今(106)年開辦補助學分費計畫,已有近百名勞工完成申請,107年度持續受理補助申請,凡設籍或工作地點在桃園市之在職勞工,因故休學、符合弱勢勞工規定其中一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新住民等),即可提出申請。
補助額度每人於該(107)年度以補助3學分,每學分以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2,0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惟以3學分(6,000元)為限。凡符合補助資格在職勞工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取得學分證明,並檢附身分資格證明文件及學分證明 (正本於驗證後檢還)等,自107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10日止(郵戳為憑),可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學分補助申請。
勞動局王安邦局長表示,藉由學分費的補助,鼓勵因故休學、弱勢在職勞工重返校園完成學業,培育發展個人職場專業知能,加值勞工職場競爭力,預計提供150位以上符合補助對象之勞工終身學習在職進修之機會,另外「勞工學苑」將持續規劃更符合勞工朋友需求的課程,歡迎有意願提升自我的勞工朋友加入勞工學苑終身學習的行列,讓您在職場上更有競爭力!
有關學分費補助及勞工學苑課程相關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首頁>桃園勞工學苑>最新消息http://academy-labor.tycg.gov.tw/www或電洽勞動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6808、6809)。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綜合規劃科
陳秋媚科長、王治能科員 03-3322101分機6808、6809
桃園勞工在職進修,我挺你!-107年度續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