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月4日2時許,有位計程車司機來到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表示要報案,警員蔡佳珉詢問情況,司機表示有位老太太在龜山工業區附近攔車,說要自己依她的指示開車送其回家,但是老太太說話不清楚又不確定家在哪,只好把她送到派出所來,請員警幫忙。
蔡員將老太太扶進所內,詢問她為何凌晨未在家休息,老太太說家人上晚班都出門了,自己半夜肚子餓,想吃點消夜就出門沿路找店家,在一家豆漿店吃飽後,想說坐計程車回家比較快,但是想不起來地址是哪,員警詢問她有無攜帶證件,老太太說沒帶,但是身分證號還記得,經查詢老太太姓蕭(34年次,戶籍未在桃園),員警詢問蕭老太太有無家人連絡電話,她說了幾組電話號碼,撥打後不是沒人接就是號碼不對,員警請老太太回想家住那條路,老太太想了很久,記起住在龜山區的山鶯路,但是地址還是想不起來,員警開警車載著蕭老太太沿山鶯路走,請她看有無熟悉的地方,繞了將近半小時,經過某家超商時,老太太想起家附近也有家超商,員警載著她到路上每家超商停留辨認,最後終於找老太太的住家,老太太頻頻向蔡員道謝,員警則叮嚀她深夜應避免獨自外出,要多小心自身安全。
老婦吃消夜迷途 女警細心送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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