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每年10月至隔年4月,透過防災宣導活動、發放宣導單、網路及媒體報導(LED看板、廣播、地區新聞台等)及結合防火宣導隊家戶訪視等方式,宣導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若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潛勢之住戶(如:屋外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或已加蓋、加裝氣密窗之陽台等情形)」,民眾可前往各消防分隊申請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一戶以一次為限,低、中低收入戶優先補助。
本市去(106)年度爭取中央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34萬5,000元、本府消防局自編預算200萬元,合計234萬5,000元,每戶補助3,000元;為加強社會關懷,自去(106)年起另針對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提高至1萬元,截至去(106)年8月底已全數完成補助共621戶(一般戶552戶,低收入戶69戶)。
本補助案係自98年起配合中央消防署開始推動,截至去(106)年底,中央及本市合計補助經費共計2,916.5萬元,補助戶數達8,790戶(含低、中低收入戶;另查本府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計8,118戶、中低收入戶計2,891戶)。本(107)年度本府消防局持續編列200萬元,另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提高補助範圍(一般戶3,000元,低、中低收入戶10,000元),以低、中低收入戶優先補助,本項補助作業於本(107)年1月1日由本府消防局各分隊進行受理,若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潛勢之住戶(如:屋外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或已加蓋、加裝氣密窗之陽台等形)」,民眾可洽當地消防分隊辦理,本府消防局未來將視本(107)年度執行情形再評估增加補助之額度。
有關消防局熱水器遷移補助說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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