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國道「受言論自由保障」 收費員63萬罰款免了!
不過桃園地院認為,這次抗爭行為是象徵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處罰應限縮退 ... 針對收費員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去年10月13日桃園地檢署調查指出,警方 ...
癱瘓國道「受言論自由保障」 收費員63萬罰款免了!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