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1期作苗栗縣明德水庫灌區停灌暨部分地區水情不佳鼓勵辦理生產維護措施
107年第1期作苗栗縣明德水庫灌區停灌暨部分地區水情不佳鼓勵辦理生產維護措施

  
記者陳俊穎報導基於整體經濟發展及民生用水安定之政策考量,依據水利法第19條及本(107)年1月25日「旱災經濟部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決議,由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銜公告107年第1期作後龍溪流域-臺灣苗栗農田水利會明德水庫灌區面積1,175公頃公告停灌。

政府補償停灌損失保障農民利益 鼓勵轉作獎勵作物可提高農民收益
  農糧署北區分署指出,公告停灌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其中不種稻作,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給付之各項作物或綠肥者,每公頃補償8萬8,000元,針對種植符合給付之各項作物,尤其需水性不高的雜糧作物,鼓勵農民種植以符合停灌補償資格並額外有販售農產品的收入。針對明德水庫停灌區內臺灣苗栗農田水利會會員補償原則,如附件。

苗栗部分地區水情不佳鼓勵申辦生產維護措施
  農糧署北區分署說明,針對苗栗縣水情不佳部分地區,如南庄鄉、三灣鄉、頭份市及竹南鎮,倘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對象之農地,鼓勵本年第1期作申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種植綠肥景觀作物每公頃4.5萬元;翻耕每公頃3.4萬元外,另提供節水獎勵金每公頃2.7萬元,以提高用水效率。另考量本年第1期作稻作面積將較預期減少,為維護育苗業者權益,得比照苗栗地區明德水庫灌區107年第1期辦理稻作停灌事宜補償原則之減育秧苗救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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