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如供公共通行使用,則可以免徵房屋稅,但民眾如為了增加1樓可營業使用的面積或房屋使用價值,將騎樓設攤營業或封閉使用,則應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您,縱使騎樓僅部分白天時段設攤營業或封閉使用,亦不符合免徵房屋稅規定,仍須依占有時段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如您持有房屋騎樓部分已未供公共通行,有變更其他使用或增改建封閉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內檢附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課徵房屋稅,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如未依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要補徵應納稅額外,還會處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2至315。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7。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8。
房屋騎樓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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