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消防員喪生新屋大火僅1人記過監委促檢討
新屋大火案的調查監委高鳳仙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過去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工務局、農業局、新屋鄉公所放任發生火災的大型違建非法存在於農地,時間長達二十 ... 高鳳仙指出,桃園縣府及新屋鄉公所歷來對違建沒有切實進行查報、稽查,並勒令拆除,甚至於一○三年間查報本案建違時,縣府及鄉公所承辦人員均將違建類別錯誤 ...
六消防員喪生新屋大火僅1人記過監委促檢討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