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學生水域安全的觀念「救溺五步,防溺十招」
每年夏天幾乎都會聽聞的噩耗,即是青少年以及兒童的溺水事件,即便游泳運動逐漸普及化,但救溺技巧以及防溺須知似乎還是不夠深植人心。桃園高中主任教官劉駿耀(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162期救生教練班、教育部校園水域安全宣導種子教師)於暑假前(5月、6月),分別受邀至楊梅、永安、龍潭國中及青溪、仁和、幸福國小等學校,教導師生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訣竅。尤其天氣逐漸轉熱,許多民眾、學生喜歡戲水,但是都會忽略注意水域潛在危險,劉駿耀教官希望透過到各學校宣導「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強化民眾在水域戲水安全。
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資料顯示,每年5月至10月為溺水事件發生的高峰期(106年5月至10月學生溺水死亡計25人),針對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統計106年學生溺水事件,共計26位學生發生溺水死亡事件,其中國小生3人、國中生11人、高中職生4人、大專院校生7人、特殊生1人;而在發生溺水場域大多是在溪流(7人)、海邊(12人),且多是在暑假與連續假期,學生利用假期前往未標示安全水域戲水所致。劉駿耀教官指出各縣市政府及全國各級學校配合在連續假期前,加強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不要前往危險水域戲水。另外,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近年全台重複發生學生溺水死亡意外之水域,最高是北部的烏來山區和屏東的墾丁水域並列第一,再來是大豹溪、內灣與草湖溪,而死亡人數最多的為新北市沙崙海域7人,墾丁和蚵仔寮6人是第二。特別在106年,光是高雄屏東就發生6起以上溺斃案,都發生在大家稱為"秘境"的新興景點,許多外來遊客因為不瞭解該地水域地形與特性而發生意外,顯見在地與外地遊客都是需要瞭解水域安全概念的對象。
劉駿耀教官表示,在臺灣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止為防汛期。因此,學校每逢暑假及假日期間,應加強校園水域安全宣導,以防範學生因疏忽、不諳水性、在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肇生意外事故。每年持續提升師生游泳與自救教學能力外,更應將暑假前加強宣導水域安全,並將「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水域安全知識主動向學生說明宣導,特別戲水消暑應選擇有救生設備與人員的合法處所,不要在水中做出危險行為以避免溺水;若遇到溺水時,應循「叫、叫、伸、拋、划」等5字訣,首先大聲呼叫救援(叫),接著撥打119報警(叫),在離岸邊不遠處可藉助竹竿、棍子等延伸物品(伸),或者拋救生圈、球、繩(拋),最後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搭救(划)。在每次向師生宣導,劉駿耀教官尤其強調「不會游泳也要學會的水中自救」4招保命招式:
一、 拍打水面:雙手水平舉起向下平拍水面,並大聲呼救,利用動作和聲音引起注意。
二、 運用漂浮物:運用現場可得的漂浮物,或是脫下身上的衣物從頭後向前拋,讓衣物充滿空氣形成浮具。
三、 水母漂:深吸一口氣,臉向下埋入水中,手與腳向下自然伸直,並將身體放鬆。
四、 仰漂:全身放鬆,吸滿氣後頭部慢慢後仰,換氣時用口快吐快吸。
因應學生參與水域活動頻率漸增,各級學校務必公告轄區「危險水域」,同時透過各項宣導教育,建立學生從事水域運動時的安全認知及自救技能,強化「戲水三不、三要」原則;戲水三不原則:(1)危險水域不戲水。(2)酒後飯飽不戲水。(3)無救生員處不戲水。戲水三要原則:(1)戲水要充分暖身。(2)戲水要同伴在旁。(3)戲水要量力而為。以有效防杜學生溺水事件,切勿輕忽任何可能發生的危險,並特別注意各項水域活動之安全性,同時加強自救智識及技能,至水域或游泳池戲水要確認相關安全措施及有合格救生員的處所,避免溺水事件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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