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安全意識 防範洩密違規
強化安全意識 防範洩密違規
演習視同作戰,過程中所產製的各種資訊,未經過
權責長官核定前,均不可以用任何形式攜出演習區域;
演習期間各項會議均應指派專責保密督導官,全程督導
保密檢管措施,並於會議前、後宣讀保密規定;各項資
料應採電腦簡報的方式實施為主,減少發放書面資料,
如果遇必須分發情形,則必須逐冊編號及簽收,並在會
後全數收回,才能避免發生演習資訊外流情事發生。確
保部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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