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申請興建農舍,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以利民眾依循
關於今(30)日市議員劉勝全於施政總質詢提出都市計畫保護區內土地申請建築農舍案,市府農業局說明如下:

都市計畫保護區是為了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與保護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必須符合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原有依法實際供農作、養殖、畜牧生產且未停止其使用」之規定,才能比照一般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申請建築農舍。

為讓民眾有所依循,農業局依據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並參考多元佐證資料,訂定「桃園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申請建築農舍作業要點」作為審認之標準作業程序,並會公告上網,讓農民可以瞭解申請時應檢附之文件、申請對象、審查流程及審查事項。

另外,市府於作業要點中明訂得邀集各機關召開審查會,且可以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航空測量所、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或民間專家學者等協助審查,共同判別土地是否從都市計畫發布前就確實維持農作、養殖及畜牧生產使用至今,希望透過各機關及專家學者的加入,於審查過程中減少爭議。

市府將堅守農地農用立場,並落實興建農舍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立法意旨,務實把關,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以期農業經營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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