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桃空職工)引述媒體報導桃園市政府針對長榮罷工發動第2階段投票合法性不足之說法,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回應說明
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桃空職工)引述媒體報導桃園市政府針對長榮罷工發動第2階段投票合法性不足之說法,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回應說明如下:

一、有關桃空職工於108年6月29日引述媒體報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對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第2階段罷工投票,勞動局不具名官員對於該行為之合法性表示存疑」一節,經勞動局查證並無相關同仁接受採訪,該報導係屬誤傳,且經勞動局反映後,該報導已修正。

二、桃空職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規定,於調整事項勞資爭議經調解不成立後,經會員投票及全體過半數同意,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勞動局自始尊重工會依法實施罷工及設置糾察線之權利。惟罷工行動是否繼續或停止,仍取決於工會意願。

三、勞動局呼籲,長榮航空公司及桃空職工仍應秉持對等、誠信原則,凝聚會員共識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共同尋求共識,解決紛爭。

新聞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張哲航科長 0932517437
03-3322101 分機 680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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