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請按時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108年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08年12月2日)截止,請民眾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收到稅單時,請檢視稅單記載之納稅義務人姓名、地址、課稅土地、面積及稅地種類等是否正確。
該局進一步說明,108年地價稅課徵所屬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108年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繳款書右上方有註記課稅土地坐落的地段地號、面積及稅額,以利民眾了解課稅情形。
稅務局表示,該局除上班時間以外,自108年10月21日起至108年12月6日提供中午不打烊,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2月2日)延至下午6時提供便民服務,民眾對本市地價稅繳款書上記載事項有疑問或不明瞭地方,可與繳款書上之經辦人聯繫,若欲申請補發108年地價稅繳款書或課稅明細表等,可利用該局總、分局電話申請,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6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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