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輔導合法房仲業者、嚴懲非法!108年違法業者遭罰248萬!
市府輔導合法房仲業者、嚴懲非法!108年違法業者遭罰248萬!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公布108年度不動產經紀業違規裁罰情形,總計裁罰35案,罰款金額達248萬元。房仲業者執行業務時,常便宜行事或疏漏而未確實依照法令規定,其中又以「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最為常見,兩種違規態樣就有19案,佔總案量的55%,罰款金額高達116萬元。
不動產經紀業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為特許行業,倘公司、商號或個人常因不熟悉相關法令,未依法申請許可備查就擅自居間仲介買賣、租賃,或以代理人、屋主名義刊登廣告,這些都是非法營業,可處新台幣10萬至30萬元罰鍰並禁止營業;如禁止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行為,甚至會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至30萬元罰金。本市108年度共計裁罰10案,罰款100萬元。
近年來因詐騙事件頻傳,個人隱私權保護意識抬頭,常有民眾反應房仲業者不當蒐集個人資料,或利用土地登記謄本之住址資料侵擾所有權人,地政局提醒所有權人可至各地政事務所申請隱匿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部分住址資料以保權益,倘房仲業者有不當騷擾情形,民眾可向桃園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反映(電話03-2810073),倘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業者30萬元罰鍰。若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則最高可處罰50萬元。
地政局陳錫禎局長提醒市民朋友,不動產買賣及租賃委託經紀業者辦理時,應慎選合法業者,民眾可透過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查證業者及從業人員資格(http://resim.land.moi.gov.tw/PriQuery/iamqry_21),交易過程中也要注意業者是否依約執行職務,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連絡人:地價科長林鼎鈞
聯絡電話:03-3322101#5355
行動電話:0915-6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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