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台灣燈會之美 桃市府舉行攝影及微電影徵件比賽 即日起至4月8日截止收件
台灣燈會在桃園熱鬧開展,為鼓勵民眾留下璀璨燈會及桃園之美,桃園市政府特別舉辦燈會影像徵件比賽,分為平面攝影組及手機微電影組。即日起至4月8日截止收件,報名表詳情請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下載。

堪稱史上燈區最廣、規模最大,同時創下多項創新紀錄的台灣燈會在桃園,今年預估超過千萬人次參觀。桃園市政府表示,除了主辦單位規劃的燈會展現之外,也希望由現場參觀民眾展現創意,因此舉辦煩會影像徵件比賽。除了往年常見的平面攝影徵件比賽之外,有鑑於手機影像拍攝普及及便利,這次特別增加手機微電影組,參賽者限以手機為工具,製作3分鐘之內與台灣燈會在桃園之主題微電影,拍攝類型不限,讓手機也能成為紀錄與說故事的最佳工具。

本次比賽規劃獎項如下:平面攝影組:金獎1名3萬元、銀獎1名2萬元、銅獎1名1萬元、優選5名5000元、佳作10名3000元;手機微電影組:金獎1名3萬元、銀獎1名2萬元、銅獎1名1萬元。4月8日截止收件,比賽評審結果將於5月底前公布,歡迎有興趣民眾踴躍創作參加。報名表詳情請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下載(http://www.tyccc.gov.tw/)。




桃園市政府
「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影像徵件比賽」計畫

一、 目的:
台灣最盛大的國際級活動,台灣燈會首度於桃園市舉行,地點位於桃園高鐵站前廣場至青塘園,約二十公頃之廊帶範圍。本次燈會融入桃園埤塘及多元族群之特色,並運用光電技術帶出「多元文化」、「科技夢想」之意象,為記錄本次燈會中呈現出屬於桃園的迷人風貌,特舉辦本次影像比賽,鼓勵民眾記錄燈會之美,留下永恆的記憶。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四、 競賽活動主題:
需以「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活動相關主題,分為下列兩組:
(一) 平面攝影組
(二) 手機微電影組

五、 報名資格:
不限團體、個人、報名人數、拍攝場景、國籍、年齡,皆可報名。

六、 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 自本計畫公告起至截止日徵件,採免費報名制,並由本府文化局組成專業評審會議評定之,評定後由文化局公告比賽結果。
(二) 參加手機微電影組,須限定使用手機拍攝3分鐘以內短片,不限類型。
(三) 相關注意事項詳如報名簡章。

七、 獎勵方式:(必要時得從缺)
(一) 平面攝影組
金獎:1名,新台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新台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新台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優選:5名,新台幣5千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佳作:10名,新台幣3千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二) 手機微電影組
金獎:1名,新台幣3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新台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新台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一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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