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政總質詢:林正峰議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8)日率市府團隊至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列席備詢,就市議員林正峰提出車輛占用路旁影響交通安全、龜山重劃取得公設土地建置公共設施、拓寬振興路23巷、龜山大棟山發展觀光旅遊、國1甲線快速道路、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相關問題、桃園國際棒球場排水問題、確認滅火器權責單位等質詢事項詳細說明。
林議員指出,大型車與中古汽車占用路旁,影響振興路與萬壽路的交通安全及環境整潔,並建議龜山區山坡地(振興路與忠義路約200公頃的農地)已劃出並公告的土地,能鼓勵市民釋出,作為停車場使用。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因道路為四車道,路肩較寬,將研議縮短路肩寬度,以規劃增加一般混合車道或機車優先道之可行性,而若有違規停車或路邊販售車輛的狀況,將開單處罰。另針對林議員的建議,將由交通局協調農業局、水務局共同研議,儘速處理。
林議員提及,龜山區山坡地已劃出,請市府儘速重劃取得公設土地,建設運動公園及停車場,而針對尚未劃出的土地,可由區公所主動公告已劃出的山坡地,而坡度5%以下者,曾被劃設錯誤者,可以向市府提出更正,讓市民能配合辦理。有關劃設錯誤更正部分,水務局長劉振宇表示,將會配合辦理。
林議員指出,龜山保護區在辦理區段徵收開發後,所取得的公設用地,可以增設公園、停車場及運動場館等,且龜山區目前尚缺乏棒球比賽場地,建議市府應提前規劃,讓開發後的公設用地可以興建相關設施。鄭市長說明,興建相關設施的部分,市府將預為規劃,目前捷運A7站開發地區,已有規劃設置公園,目前龜山區也有市立田徑場可以打球,龜山環保公園也有棒球場,龜山國中也設有棒球空間,但是棒球比賽場地的設置將以全市的規劃來做考量。
林議員提到,龜山民安橋完工已周年,振興路23巷仍未拓寬,請市府專案補助打通該瓶頸巷,保障地主與居民權益。鄭市長表示,當時推動民安橋改建,希望打通2區時,周邊地主表示願意無償提供土地,但民安橋興建後,地主卻要求市府以市價徵收,目前市府開瓶計畫以1.2倍協議價購金額徵收,地主仍無意願售地,後續將努力與地主溝通。工務局長賴宇亭也說明,市府曾2次與地主進行協議價購,1,000多平方公尺以1.2倍協議價購金額協商,地主皆無意願售出土地,後續將持續努力與地主協調。
林議員關心桃園龜山大棟山發展觀光旅遊的狀況,建議先設觀景台及廁所,後續再進行其他設置規劃。鄭市長說明,此案列為北桃合作案,大棟山風景很好,市府將積極推動大棟山發展登山步道,比照虎頭山發展為風景特定區,後續顧問公司遴選完成後,將盡速推動定案,並參考在地議員相關意見。觀旅局長楊勝評說明,目前正進行大棟山風景特定區劃設的發包作業,近期將完成顧問公司遴選,召開初期說明會,並徵詢相關意見。第一年預算約250萬,風景特定區的劃設與相關建設同時進行,也會與居民協調,努力取得地主同意書,將來也會與新北市政府共同研商合作方向,並持續爭取相關經費辦理。
林議員質詢國1甲線快速道路建設(穿過龜山銜接山鶯2橋)進展。鄭市長表示,市府盡力爭取國1甲線建設,而主導權在交通部,目前西線大致上已確定,東線需避開五叉路口,要與中油公司協商,走地下改到振興路或長壽路,再延伸到山鶯2橋;東線的部分,交通部尚未確定路線,將請交通部評估銜接山鶯2橋的可行性。交通局長劉慶豐說明,高工局目前正進行國1甲線環評作業,去年2月展開生態調查,預計年中可以完成調查及報告書的撰寫。目前規劃先完成西線路線,東線因涉及中油五叉路部分,將與中油公司協調改至長壽路端,將於環評通過後盡速進行。
林議員關心世界客家博覽會的經費、人力及期程議題。鄭市長表示,市府與客委會協調,由市府爭取第一屆世界客家博覽會在桃園舉辦,因為桃園未曾辦理過,因此客委會希望市府先行完成整體規劃,而細部規劃,例如:展期、展場、總經費等皆尚未定案,市府正積極進行規劃,完成後再向客委會爭取相關預算,並與中央協商相關細部規劃。客家局長何明光表示,市府規劃運用統籌分配款來支付相關費用,已於108年取得議會同意墊付在案,目前規劃的招標案至4月17日開標,今日辦理評選,在評選完成後,將通盤檢討期程、地點、經費及展覽內容後辦理。
林議員建議可用英文轉播補助費200萬元,來改善桃園國際棒球場排水不良的問題。鄭市長表示,排水不良的問題需參考球團的意見,例如Lamigo桃猿隊當時認為排水問題是在可接受的範圍,過去因為球場積水不能開打的狀況不多,因此沒有整修;市府未來會與樂天桃猿隊協商,如果樂天可以提供施工的工期,市府可以協助整修。中華職棒是全世界第一個開打的職棒聯盟,希望能讓世界看見台灣,包括職棒的文化及防疫的成果,因此以體育局的預算支持樂天桃猿隊在桃園的賽事英文轉播,其行銷效益非常可觀。
林議員質詢滅火器相關事宜,請市府明定滅火器管理權責單位。鄭市長說明,滅火器的購買是民政局與區公所主責,財產管理與維護是區公所的權責,里辦公室是被委託的單位;而滅火器的規範,如多久換粉一次、有效使用期限,則是依中央消防相關規定辦理,桃園消防局每季均有協助抽檢滅火器,並將不合格清冊函知公所,促其落實後續管理作為。
4月28日市政總質詢:林正峰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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