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警局8日起新制 32所將增設「第二副所長」
桃市警局8日起新制 32所將增設「第二副所長」


https://news.ltn.com.tw/news/Taoyuan/breakingnews/3186343

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等32個派出所將增設第二副所長。(記者周敏鴻攝)

2020-06-03 22:00:0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決於6月8日起實施「第二副所長」制度,所轄32個31名警員以上的派出所,除了現有的一名副所長,將新增一名,權利、義務都比照第一副所長,希望協助減輕所長負擔並強化內部管理,屆時成為繼台北市、台中市警局之後,全國第三個實施此制度的市警局。

桃市警局表示,考試院已通過桃市警局推動「第二副所長」制度,只要派出所有31名以上的警員,8日起就會增設第二副所長,希望能由適任的2線1星巡官擔任,例如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有59名、同安派出所有55名警員,就會增設1名巡官副所長。

但是考量巡官人數不足,極有可能會由巡佐擔任第二副所長,以桃園警分局為例,龍安、景福派出所的副所長都是由巡佐擔任,未來的第二副所長,估計也會由巡佐擔任。

桃市警局表示,第二副所長將是派出所長的第二職務代理人,派出所有所長、兩名副所長以後,勤務、休假都更正常,未來第二副所長將比照第一副所長,定期有行政獎勵、可以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每年可以加計主管資積分,權利、義務等同第一副所長。

消息傳出,許多巡官或巡佐非常期待有機會被派任第二副所長,認為擔任第二副所長,每月就可以支領約5000元的主管職務加給,還能有主管資積分,對於未來的升遷很有幫助。基層員警反而不樂觀看待新制度,就怕「官多」反而增加基層員警的負擔,多了一個公婆要伺奉,雖然員警的工作不會因此增加,但若增加1位第二副所長,影響了指揮體系混亂,將會讓員警非常頭痛。

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副所長張傳勳(右1)帶班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未來中路派出所將增設一名第二副所長。(記者周敏鴻攝)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