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回應新聞稿
有關蘋果日報109年11月7日刊登「安置未公告,航空城應暫緩徵收」一文,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回應如下:
1、市府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對整體安置計畫向來最為重視,不管是協同民航局及本府各機關之討論、以及與地方里長、民意代表溝通,都由市長親自主持會議,就地方所提出之意見,與民航局及市府各機關共同研擬執行可行性後,提出政策規劃方向及具體原則。航空城計畫率全國之先,以先建後遷及一里一安置為安置原則,並規劃讓居民領回一單位土地自行建築的安置街廓,由政府興建並以成本價讓售給居民的安置住宅,居民對於安置的選擇性也優於其他案例。有關安置對象、原則、初步的選擇順序及方式,都已載明於都市計畫書及區段徵收計畫書內,並經內政部審議通過,其中原位置保留分配審查作業規定,也已經桃園市區段徵收委員會審議通過,在土地徵收公告期間,都會公布相關的內容,讓居民提出申請,至於安置土地抽籤分配要點、安置住宅配售作業要點等,相關執行細節均已製作問與答手冊或說明資料,供居民瞭解,後續將配合地上物徵收作業進度及實際執行需要,於地上物徵收執行階段完成法制程序並公布施行,做為後續執行安置計畫的依據。
2、航空城計畫考量先建後遷實際作業需要,在內政部核定區段徵收計畫之後,先進行土地徵收公告,地上物部分預計於明年(110年)第2季辦理,接續才會有優先區搬遷與執行安置的作業,所以在居民需要搬遷之前,為讓安置配套方案更為完善,在既有的原則之下,市府持續透過家戶訪談及座談會,滾動檢討安置規劃內容,務實調整方案,並會在居民搬遷前,將相關申請方式,內容、期程,按具體政策原則訂立執行規範,透過地上物公聽會說明讓居民了解,並於將來地上物公告的期間,讓居民依需求及偏好選擇及申請適宜的安置方案。
3、市府推動航空城計畫,均秉持公開透明、先建後遷、最優補償、將心比心等原則,對於居民權益也儘量以最大化的保障來考量,並與交通部民航局保持良好的溝通,同步處理安置及搬遷補償各項議題。航空城計畫討論已超過10年,相關建設都經過審慎合理評估與討論,後續市府也會持續偕同民航局, 依照既定程序,穩健執行各項計畫。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聯絡人:航空城開發科 吳宏霖科長
聯絡電話:0905387257
有關蘋果日報109年11月7日刊登「安置未公告,航空城應暫緩徵收」報導回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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