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淺談
台灣的兵役制度從早期的義務役(徵兵制),近年來逐漸轉變成義務役和志願役(募兵制)並用的制度。但不論兵役制度如何改變,以及是否有替代役制度,當不當兵,要如何當兵,在台灣也一直是一個熱門話題。

就筆者看法,募兵制士兵服役4年、役期長,可習得多元專長和職能,且他的訓練成果可以累積,依據各種作戰任務操作多種裝備,維持戰備用兵彈性。且士兵役期長,也是培養未來士官團的來源。而1年徵兵制的役期較短,甫經訓練成熟就退伍,在高科技的武器專精操作仍有限制。志願役官兵役期長、可累積訓練成果,可節約訓、保成本和紀律,並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符合國家經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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