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cc(含)以下之機車,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近期常接獲車主來電要求補發110年使用牌照稅稅單,並提出疑問:為何收不到機車的牌照稅稅單?經查詢原來是150cc以下之機車,不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當然不會接獲牌照稅稅單。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機車使用牌照稅稅額表規定,151cc以上之機車才要課稅,而150cc(含)以下機車稅額為0元即免稅。因此,請免稅車主不必擔心沒收到稅單。

另外,該局特別說明,如果是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機車,不論馬力數大小,自107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均免徵使用牌照稅。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分機2452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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