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6月8日桃園火車站17時許發生計程車同業糾紛傷害案 員警英勇制伏犯嫌
桃園火車站前於8日17時13分,發生李嫌與楊姓民眾口角糾紛,李嫌手持刀械攻擊楊姓民眾情事,現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吳純哲立即嚇阻並英勇撲前制伏李嫌,並以無線電通報支援警力到場。
本案經警方調查為李嫌酒後(酒測值0.71MG/L)因與楊姓民眾溝通不良,發生口角,進而扭打,李嫌從隨身背包拿出刀械劃傷楊姓民眾,隋即遭吳姓員警撲前壓制逮捕上銬,全案依涉恐嚇公共危安及傷害罪嫌將李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吳姓員警原擔服交通疏導勤務,聞爭吵聲音機敏靠近觀察,見雙方扭打時即趨前欲制止,在李嫌持刀攻擊時,隨即英勇撲前制伏李嫌,維護現場秩序及安全,報案人及現場計程車同業均對吳姓員警的英勇,深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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