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233筆ETC通行費及169筆交通罰鍰 桃園分署查封賓士愛車 當場繳清
桃園張姓義務人計有169筆交通罰鍰未繳納,包含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逾期未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闖紅燈、超速等各式各樣交通違規,另ETC通行費亦欠費達233筆,與其他公法債務總欠金額計新台幣(下同)14萬4千餘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於今日現場執行,在準備查封義務人所有之賓士車之際,義務人當場繳清所欠罰鍰與費用。
張姓義務人名下有三台汽車、一台摩托車,積欠自105年迄今之ETC通行費、各式交通罰鍰,拒不繳納。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與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多次催繳,義務人均置之不理,遂於今日派執行人員分別至義務人留存於卷內之三個住居所地址現場執行,執行人員至義務人第二個住居所時,發現義務人之賓士車停放在地下停車場,準備查封之際,義務人母親出現,並趕緊連絡義務人到場,經執行人員告知今日將依法查封拖吊車輛,並與義務人周旋數小時後,義務人當場繳清所欠罰鍰與費用。
  桃園分署呼籲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桃園分署更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以維護國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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