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對於龜山區長庚自辦市地重劃案地上物查估作業說明
桃園市龜山區長庚自辦市地重劃區原為機關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並指定以市地重劃開發,經區內土地所有權人發起成立籌備會,取得過半數人數及面積比例後桃園市政府於106年核准成立重劃會,目前辦理重劃區地上物查估補償作業中,依據市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規定,重劃區內妨礙重劃土地分配或工程施工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應給予補償;由重劃會依照桃園市各項查估補償標準查定或委由合法不動產估價業者查估補償數額。至於建築改良物則是依照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屬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建造者,可提具建物謄本、戶口遷入證明、稅籍證明、自來水接水或電力接電證明、區公所或改制前各鄉(鎮、市)公所證明文件、航照圖、門牌編釘證明等任一項足資證明文件佐證,面積部分則以現場實際查估認定,以拆遷建物之重建價格估算補償,因此建物之構造、面積、隔牆、粉裝、門窗等設備不同,補償金額亦有不同。
地政局蔡金鐘局長表示,經了解該重劃區西北側有部分建物所有權人因建物查估認定及補償數額疑義提出陳情,依照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規定,後續將由重劃會邀請當事人進行協調及複估程序;協調不成時,則報請市府以合議制方式調處,以保障民眾權益。市府將持續督促重劃會妥善處理,適時提供民眾協助。
發布單位:地政局重劃科
聯絡人:蕭巧如 科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303 或0988-33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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