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為防制民眾酒駕,強力執行酒駕案件,於昨 (22)日由行政執行官帶隊,分別前往欠繳酒駕罰鍰之林姓女子與周姓男子不動產所在地、住家現場執行,查封林女位於中壢區精華地段透天厝持分(4分之1);周男則深具悔意,當場懇求分期繳納,桃園分署之強力作為,讓酒駕民眾付出慘痛的代價,期能有效遏止酒駕事件之發生。
桃園林姓女子(64歲),102年間因無照又酒駕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園交裁處)處罰新台幣(下同)7萬6,500元,因逾期未繳,經桃園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先是以傳繳通知命其自行繳納,惟置之不理,後又扣押其銀行存款,亦執行無著。另查得林女除位於中壢區精華地段透天厝(持分)與兩輛老舊無執行實益之車輛外,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遂於昨日派執行人員至中壢區查封其名下之不動產,因林女不在場,當場留置載有「若義務人不繳納本件罰鍰,桃園分署將進行不動產拍賣程序」等文字之通知書,林女之透天厝持分恐因拒繳酒駕罰鍰而不保,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桃園另一周姓男子(54歲)亦係於102年間因酒駕遭桃園交裁處裁處罰鍰4萬4,500元,並經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經桃園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發傳繳通知及扣押其存款,惟皆無效果。於昨日派執行人員至周男住所現場執行,周男在場表示,那是好久以前的事,真的悔不當初,現在已經沒有酒駕了。因為有3個小孩還有一位生病的太太要扶養,所以現在都很努力的在過生活,並稱目前在工地工作,沒事做時,會去教養院或一些基金會幫忙,賺一點錢補貼家計,太太生病,又要扶養小孩,日子真的不好過,懇求給予機會,每個月分期繳納3,000元。執行人員也希望透過此事件讓周男有所悔悟,所以決定同意讓他辦理分期,也給他一個機會。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同是102年酒駕 兩種結果 女精華地段透天厝恐不保 男深具悔意 同意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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