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今(23)日清晨1時41分及1時43分,分別於花蓮近海及花蓮縣豐濱鄉發生芮氏規模6.6及規模6.1之地震,本市最大震度分別達3級及2級,勞檢處提醒,地震過後營造工地易造成施工架、露天開挖面、支撐架及塔吊倒塌崩塌及物體飛落,危害勞工及民眾生命安全,請營造工地應落實地震後工地巡視及檢查,防範地震所引發之災害。
勞檢處長李賢祥表示,本市最大震度雖未達4級,但對於各類假設工程或臨時構造物仍應做好全面自主檢查,確認安全無虞後,方可使勞工進行後續作業,重點檢查事項如下:
一、露天開挖及邊坡作業場所有無土石崩塌及飛落之虞,其擋土支撐構材是否有損傷、變形、移位及脫落等情形,並隨時注意地層變化,採取必要安全措施。
二、施工架、模板支撐、施工構台及工地塔吊等相關構件有無變形、扭曲、位移、損傷及連接部分鬆脫等狀況,如有異狀,應即採取補強或檢修之措施。
三、對於工區內可能遭餘震震落的物體應加強固定,並使勞工確實佩戴安全帽;如發現有飛落、震落之虞的構造物,應立即予以拆除。
勞檢處呼籲,發生地震之後,應特別注意高處作業的墜落危害,採取設置護欄、安全網、寬度30公分以上踏板及配戴安全帶、安全帽等防墜措施,防止墜落之災害發生,雇主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確認各項設施安全無虞,而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將依法查處究辦。
市民如有任何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問題時,歡迎撥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電話03-3323606#799)洽詢。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營造業科 林詩樺科長
連絡電話:03-3323606 分機799
桃園勞檢處呼籲地震後應加強工地自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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